黄岩特大放火案一审下判刘卫雄不服死刑判决提出上诉通讯员 陈豪 本报记者 余春红
本报讯
6月22日下午,台州市中级法院对震惊全国的黄岩“2·4”特大放火案进行公开宣判,以放火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卫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听到判决结果后,刘提出上诉。 到场旁听宣判的人不多,除了七八位公安民警,就是闻讯而来的记者了,连刘卫雄的亲戚也没来。 审判长当场宣读了判决书。法院认为:刘卫雄为泄私愤,放火焚烧他人财物,危害公共安全,造成多人死亡、受伤,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已构成放火罪,并一审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 刘卫雄是湖南临湘人,系黄岩某塑胶公司食堂厨工。去年6月,刘卫雄夫妇从陈某处受让店面被蒙骗,春节临近一家三口连回家过年的路费也没有,而参与转让过程的鲍丽丽又拒绝告知陈的联系方式,刘卫雄遂迁怒于鲍丽丽。2月4日凌晨,他将松香水倒进鲍的服装店,点燃后逃离现场。结果大火烧死17人,烧伤6人,烧毁价值43万余元的房屋一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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